|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9号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11月15日建设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汪光焘 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しā泛凸裨河泄毓娑ǎ,,,,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し段Ы缦撸,,,,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さ睦方ㄖ的;;;;;;;;し段Ы缦。。。。。。。本办法所称紫线管理是划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划定;;;;;;;;だ肺幕智屠方ㄖ的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す婊被。。。。。。。其他城市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紫线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了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范围及其;;;;;;;;す婊,,,,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提出意见,,,,,对破坏;;;;;;;;す婊男形屑炀。。。。。。。 第六条 划定;;;;;;;;だ肺幕智屠方ㄖ的紫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ㄒ唬├肺幕智谋;;;;;;;;し段вΦ卑ɡ方ㄖ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 。。。。。。。ǘ)历史建筑的;;;;;;;;し段вΦ卑ɡ方ㄖ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 。。。。。。。ㄈ┛刂品段逦,,,,附有明确的地理座标及相应的界址地形图。。。。。。。 城市紫线范围内文物;;;;;;;;さノ槐;;;;;;;;し段У幕ǎ,,,,依据国家有关文物;;;;;;;;さ姆伞⒎ü。。。。。。。 第七条 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す婊,,,,应当包括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审查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す婊,,,,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并作为法定审批程序的组成部分。。。。。。。 市、县人民政府批准;;;;;;;;す婊埃,,,,必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八条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す婊痪迹,,,,原则上不得调整。。。。。。。因改善和加强;;;;;;;;すぷ鞯男枰,,,,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す婊谏笈埃,,,,应当将规划方案公示,,,,,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批后应当报历史文化名城批准机关备案,,,,,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准历史文化街区;;;;;;;;す婊蟮囊桓鲈履冢,,,,将;;;;;;;;す婊ㄊ ⒆灾吻嗣裾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す婊褂Φ北ü裨航ㄉ栊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す婊痪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一条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已经破坏,,,,,不再具有;;;;;;;;ぜ壑档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撤销相关的城市紫线。。。。。。。 撤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城市紫线,,,,,应当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各项建设必须坚持;;;;;;;;ふ媸档睦肺幕糯妫,,,,维护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的原则。。。。。。。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し段诘母飨罱ㄉ璨坏糜跋炖方ㄖ风貌的展示。。。。。。。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す婊,,,,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治和更新,,,,,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前提,,,,,加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改造和建设。。。。。。。 第十三条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ㄒ唬┪シ幢;;;;;;;;す婊拇竺婊鸪⒖;;;;;;;; 。。。。。。。ǘ)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 。。。。。。。ㄈ┧鸹祷蛘卟鸹俦;;;;;;;;す婊范ū;;;;;;;;さ慕ㄖ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ㄋ模┬藿ㄆ苹道肺幕智撤缑驳慕ㄖ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ㄎ澹┱加没蛘咂苹当;;;;;;;;す婊范ūA舻脑傲致痰亍⒑雍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 。。。。。。。┢渌岳肺幕智屠方ㄖ的;;;;;;;;す钩善苹敌杂跋斓幕疃。。。。。。。 第十四条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先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す婊猩蟛椋,,,,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第十五条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规划确定;;;;;;;;さ慕ㄖ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修缮和维修以及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城市紫线范围内各类建设的规划审批,,,,,实行备案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物;;;;;;;;さノ坏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さ姆伞⒎ü娴墓娑。。。。。。。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す婊葱星榭鼋屑觳榧喽剑,,,,并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对于监督中发现的擅自调整和改变城市紫线,,,,,擅自调整和违反;;;;;;;;す婊男姓行为,,,,,或者由于人为原因,,,,,导致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遭受局部破坏的,,,,,监督机关可以提出纠正决定,,,,,督促执行。。。。。。。 第十九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有关城市派出规划监督员,,,,,对城市紫线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规划监督员行使下述职能: 。。。。。。。ㄒ唬┎斡氡;;;;;;;;す婊淖衣壑ぃ,,,,就;;;;;;;;す婊桨傅目蒲Ш侠硇韵蚺沙龌乇ǜ;;;;;;;; 。。。。。。。ǘ)参与城市紫线范围内建设项目立项的专家论证,,,,,了解公示情况,,,,,可以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并向派出机关报告;;;;;;;; 。。。。。。。ㄈ┒猿鞘凶舷叻段诟飨罱ㄉ枭笈目尚行蕴岢鲆饧,,,,并向派出机关报告;;;;;;;; 。。。。。。。ㄋ模┙邮芄诘耐端撸,,,,进行调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并向派出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在城市紫线范围内审批建设项目和批准建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来源:?时间:2007-06-21?浏览量: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