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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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进一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简称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办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办理程序,,,,,,,,